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進一步優化辦稅服務,稅務總局近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4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適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對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并優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多繳稅款處理方式。

此次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修訂,涉及哪些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如下:

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一是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二是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28號),增設簡化版研發支出輔助賬和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樣式。

支持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高質量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制發《關于做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改高技〔2021〕413號),明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程序,以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條件和項目標準。杭州代理記賬

推動創業投資發展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聯合制發《關于上海市浦東新區特定區域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53號),對上海市浦東新區特定區域內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轉讓持有3年以上股權的所得占年度股權轉讓所得總額的比例超過50%的,按照年末個人股東持股比例減半征收當年企業所得稅;轉讓持有5年以上股權的所得占年度股權轉讓所得總額的比例超過50%的,按照年末個人股東持股比例免征當年企業所得稅。

完善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制發《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以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36號),更新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目錄及綜合利用的資源、產品、技術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