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義務人于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申請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為確保您的合法權益,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向稅務機關提交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手續費退付申請。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3.《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杭州公司變更
下面就讓申稅小微帶您一起來看看這方面的具體操作吧!
個稅扣繳手續費操作流程
第一步
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第二步
選擇【退付手續費核對】。
第三步
點擊【獲取結報單】按鈕獲取“結報單”和“單戶核對清冊”,分別查看核對上一年度本單位個人所得稅扣繳匯總與明細申報記錄,確認實繳(退)金額及入(退)庫時間是否正確。
溫馨提醒
(1)已經結算退付過手續費的數據,請勿進行勾選。
(2)若核對結報單數據有誤的,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第四步
核對完成后,點擊【申請退庫】。
溫馨提醒
(1)【確認結報單】界面中結報期限應為2021-01-01至2021-12-31。
(2)系統顯示的結報時限是入庫日期而非稅款所屬期。
第五步
在【代扣代繳手續費退費申請】中依次選擇“開戶銀行”、“銀行賬號”然后【提交】。
待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后,即可返還對應的手續費至所選擇的銀行賬戶內,請注意查收!
溫馨提醒
(1)收款人名稱為扣繳義務人已在稅務機關備案的銀行賬戶名稱,銀行賬號為扣繳義務人已在稅務機關備案的銀行賬號。
(2)收款人名稱與扣繳義務人名稱不一致的,請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處理。
來源: 上海稅務